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信中小字〔****〕***号)要求,在各盟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经确定,拟支持**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工信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查询项目名单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nmg.gov.cn)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自治区工信厅 ****-*******
自治区财政厅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