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玉政函〔****〕**号)关于“……支持玉林城区限上零售企业适时开展‘百日促消费’‘百店大促销’活动”精神,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对“双百”促消费活动期间同比实现正增长的玉林城区限上零售企业给予补贴。按照《玉林市商务局 玉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双百”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玉商发〔****〕**号)精神,本次“双百”促消费活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经统计部门确认的****年**月*日至****年*月**日销售额同比增长的限上零售企业(含个体户)给予补贴。我局对申报玉林市****年双百”促消费活动补贴资金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天。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玉林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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