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县市区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月*日至**月**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咸宁市****年省级外经贸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电话:****-*******
咸宁市商务局
咸宁市****年省级外经贸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公示.xlsx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