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金政办发〔****〕** 号)和《关于申报****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机器人购置奖励)的通知》(金经信便签〔****〕**号)要求,市经信局组织有关中介机构和有关专家对****年金华市区工业企业申报机器人购置奖励有关项目进行审计和验收认定。现已得出审计结果,并将拟支持的机器人购置奖励项目及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天。
二、资金安排方案
详见附件:****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方案(机器人购置奖励部分)。
三、联系部门和电话:
市经信局投资创新处:钟鸣 ********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