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意见》(屏人社发〔****〕** 号)文件,屏山县锦屏镇郑琴等**名屏山籍脱贫户家庭劳动力申报****年*-*月稳岗补贴,拟拨付**人稳岗补贴******.**元(贰拾贰万肆仟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号,*楼***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附件:屏山县****年*-*月东西部劳务协作输转浙江嘉兴稳岗补贴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