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年第一批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申请已按照《临沧工业园区(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临工管发〔****〕**号)规定的审核程序,现对符合奖励对象的云南临沧正山堂茶业有限公司等**户企业进行公示,拟兑现奖励资金***万元,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无异议的企业,将兑现科技奖励资金。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管委会经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局汇同财政分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何金梅,*******,传真号:*******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