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加工贸易专项资金拟支持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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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年度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商务发〔****〕***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加工贸易专项资金拟支持结果(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商务局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从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年**月**日-**月**日)
联系人:孔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号***室
大连市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