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军区动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等*部委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阿州人社发〔****〕**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为增强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经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现将马尔康市企业申报****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或口头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举报电话: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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