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市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财企〔****〕***号)《****年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六经信〔****〕**号)和《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项目的通知》(六经信〔****〕***号)规定,经企业申报,市县区审核,现将****年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一事一议”B类项目、政策兑现类项目(第二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年**月*日—**月**日。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实名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年政策兑现类项目(第二批)奖补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