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发〔****〕*号)、《黑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财经〔****〕**号)的文件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县区上报的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和《关于****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结余部分、****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现将****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结余资金及****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大庆市商务局申述或反映,过期不予办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wmyk@***.com
大庆市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