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支持制造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通知》(豫工信联规〔****〕***号)要求,市工信局、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制造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区)评审、市级评审等程序,确定新乡巴山航空材料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为拟支持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工信局、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 *******
市财政局 *******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乡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