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年(清算****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号)及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中央****年(清算****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茂财综〔****〕**号)等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了《****年清算(****年度)信宜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七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信宜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信宜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股,联系电话:****-******* >****-*******。
附件:****年清算(****年度)信宜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pdf
信宜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