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跨境电商人才培养规模和路径,打造具有湘潭综试区特色的“政府+院校+企业+社会机构”联动发展人才培养体系,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综试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工作。
一、认定对象
注册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跨境电商相关联专业的高等专科以上院校,开展跨境电商相关培训活动的企业、社会机构。
二、认定条件
申请成为湘潭市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础资质
*.已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种以上相关专业(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技术、市场营销、外语、国际贸易等)的院校,相关专业教学内容与跨境电商强相关;或者已开展跨境电商相关培训活动的企业、社会机构等。
*.已开展跨境电商领域专业研究课题或开发跨境电商相关项目,具备相应研究成果;或者已与相关院校、跨境电商企业等开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训合作。
*.已制定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二)专业能力
*.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教师队伍。院校应有*名及以上跨境电商相关专业的全职或兼职教师,企业、社会机构等应有或长期合作*名及以上跨境电商专职讲师,每名教师须有相关培训资质证书、丰富的实训经验或*年以上企业实操经验。
*.有明确的培训目标。能严格按照跨境电商职业标准要求开展专业技能实操培训,具有完善科学的课程设置,能根据行业发展和需求,更新课程体系;满足年培养***名以上跨境电商相关专业人才的需要。
*.有固定的教学场地及软硬件设备支撑。具备开设跨境电商培训课程的教学场地或实训场地、所需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必要的网络环境。
*.注重基地品牌建设,积极拓展培训创新性举措,开展特色化人才培养。
(三)院企合作
*.与至少*个以上跨境电商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等。
*.有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能组织或配合开展跨境电商企业人才双选会,与*家以上本地人才服务机构或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定向输送人才,跨境电商相关专业人才留潭就业、创业率超**%或***人。
(四)行业贡献
*.能参与探讨行业发展,组织、参加跨境电商人才竞赛、论坛、课题研究等相关活动;积极参与湘潭市跨境电商协会组建。
*.组织参加跨境电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承担相关费用,年通过率不低于**%。
三、认定流程
*.申报。具备条件的单位向综试办提出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初审。综试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实地考察。
*.认定及授牌。择优认定培训基地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授牌。
四、奖补标准
*.每家市级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最高可享受扶持资金**万元/年,认定授牌后在跨境电商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扶持资金。
*.每年由跨境电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专家组组织核验。对培训效果好的基地给予连续支持,最多不超过*年。核验不合格的基地,予以一年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扶持资金,取消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