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
为确保****年柳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家农业种植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至少包含一个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家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项目内容
全区打造*家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种植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在农业种植业科技展示基地开展不少于*(场)次的年度主推技术培训展示活动,推广不少于*项次主推技术,观摩总人数不少于***人次,示范点按上级要求树立统一标识牌;培育**家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作为农业种植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补助方式
采取生产物资补助和先建后补相结合的方式。
二、遴选范围
在柳江区辖区内,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遴选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具备的条件
*. 应在我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基地可以自有或租用,具备种植经营权。
*. 展示基地规模。面积**亩以上,且相对稳定(自建或租赁期限*年以上),种植以粮食、水果和蔬菜(含食用菌)为主,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条件。
*. 展示基地在本区范围内有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具备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农民培训等基础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 展示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 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 法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获得技能证书者优先。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种植面积不低于*亩(自建或租赁期限*年以上),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
四、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点或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表,土地流转协议、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展示基地和主体进行实地核查,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主体。遴选结果在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或“柳江农业农村”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主体签订服务协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zhfwzx****@***.com ,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柳飞,***********。
附件:****年柳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
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主体申请表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年柳江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主体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展示基地£ 示范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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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地址 |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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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人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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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展示内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 |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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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意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主体,将认真履行示范展示基地/主体的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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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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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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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关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