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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南京龙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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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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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南京龙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的公告

南京龙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年*月**日按原宁玄劳人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苏****执****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中载明的地址,向你单位邮寄《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但*月**日邮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现以公告的形式向你单位送达。

你单位职工瞿正华(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于****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年**月**日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书编号:苏****工认〔****〕***号)。

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应当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该职工向本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凭证报送本中心。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或不支付的,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不良诚信记录由你单位承担。本中心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号

联系电话:***-******** >***-********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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