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儋州市海头镇镇墟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现已竣工验收,我局依据建设单位儋州市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及施工企业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材料,拟同意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对该项目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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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