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西湖区****年通过省级评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其中杭州骏鑫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绿时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慧远工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为外迁企业,市级补助**万元由我区代发)。公示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区科技局或区财政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联系方式:古翠路**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室,********。
附件:西湖区****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名单
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