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社〔****〕***号)和嘉峪关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部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嘉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经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名职工培训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人全部符合补贴条件,其中:技师***人、高级技师**人,拟向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拨付培训补贴******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形式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对所反映情况,我们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 >****-*******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 >****-*******
附件: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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