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通过,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吉安市天禾农资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补贴。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天,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请予监督。
电话:****-******* >****-*******、*******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附件:****年度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统计表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