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十二条措施》(漳台委〔****〕**号)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给予新评定的产学研用平台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帕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汉佳(福建)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各**万元的奖励,特此公告。
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年**月**日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十二条措施》(漳台委〔****〕**号)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给予新评定的产学研用平台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帕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汉佳(福建)展示科技有限公司各**万元的奖励,特此公告。
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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