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关于修...
通知
信息科技
宏观,汽车,建材,化工
发文单位: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1-12-10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婺城区、金东区科技局和金融办,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金华市区科技信贷管理办法》(金市科〔*******号)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金华市区科技信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目录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日                    

 

 

 

 

 

 

 

 

 

 


附件

金华市区科技信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改目录

 

 

文件名称

文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金华市区

科技信贷管理办法

金市科〔*******

五、信贷机构。根据科技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合作银行由各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市确定的名单中自主选择,保险及担保机构由各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商确定。银行、保险及担保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在金华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并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机构或部门。

*. 对金华市区科技信贷实施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

*. 合作银行需承诺科技信贷利息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

五、信贷机构。根据科技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合作银行由各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市确定的名单中自主选择,保险及担保机构由各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商确定。银行、保险及担保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设有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机构或部门。

*. 对金华市区科技信贷实施单独的资金计划政策、风险容忍政策、免责考核政策、专项拨备政策、风险定价政策,有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

*. 合作银行需承诺科技信贷利息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