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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办】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朝阳区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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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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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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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办〔****〕*号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林省“九小场所”界定标准》《长春市朝阳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朝府办〔****〕*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具体如下: 

  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等***家单位确定为朝阳区****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见附件*)。区应急局对全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区消防救援局负责实施,其中**家为市消防救援局重点保卫处负责(见附件*)“九小场所”(见附件*)由区公安分局指导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以外的其他社会单位由各街、镇,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要一并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管理职责。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附件:*.吉林省“九小场所”界定标准 

  *.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朝阳区****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帐 

  *.朝阳区****年“九小场所”台帐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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