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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江市泰来职业学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暂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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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内江市人民政府含部门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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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泰来职业学校:

你校《关于拟定“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内泰校字****〕**号)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年版)》的相关规定,结合你校成本实际运营情况,参考周边城市同类型学校专业收费标准,综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经研究,对你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暂定)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收费标准为****元/生·学期;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收费标准为****元/生·学期。

二、学生代收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三、你校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招生简章、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

四、你校应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成本核算等制度,规范保存真实完整的财务材料。

五、该批复自****年秋季学期执行,有效期两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期间国省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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