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年第二批、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下达,现将领取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
服务窗口预约数量有限,请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序号编号对应日期前往领取证书,具体安排见附件。服务时间:工作日*:**-**:**,**:**-**:**。
二、证书领取地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A**窗口)(地址:博爱六路**号),联系电话:********。
三、证书领取要求
领取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前来,委托书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领取人姓名、联系方式。
相关证书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印制,如有遗失不接受补办,请企业妥善安排人员领取证书,不允许服务机构一次代领多家企业证书。
附件:*.委托书(模板)
*.中山市****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领取日期安排
*.中山市****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领取日期安排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