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部署会议相关文件的通知》(吉人社函〔****〕***号)等文件要求和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经个人报名、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委会资格复审、例会综合评议等环节,确定****年*、**、**月份县乡“****”人员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地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 ********
附件:*、**、**月份县乡“****”人员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长春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年**月*日
初审:徐文龙 复审:张巍 终审:臧海军
附件:
*****月份县乡“****”人员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