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有序发展,我局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号)及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监规〔****〕*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于****年**月初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融资租赁公司行政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号);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监规〔****〕*号);
(三)《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二、抽查对象
汕头市鑫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抽查结果
本次融资租赁公司检查机构*家,抽查率为***.*%。抽查结果显示,该机构存在关联方客户集中度较高、****年和****年未做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与非现场系统报送的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四、抽查结果处理情况
根据“合规为要、风险为本”原则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我局对现场检查中*家存在不合规情况的融资租赁公司以《行政检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要求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金融局及各所属区县金融局。
特此通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