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文物保护
单位刘氏家塾、泰安堡保护范围和
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阳府函〔****〕**号
阳春市人民政府,阳西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刘氏家塾、泰安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本可登录阳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jiang.gov.cn/)查询获取。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文物保护义务,切实做好刘氏家塾、泰安堡保护利用工作,并将其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附件:*.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刘氏家塾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纸
阳江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