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内人社发〔****〕*号),古湖街道等**个镇(街道)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申请了****年*月岗位补贴******元,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反映(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