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年**月**日 |
标 题: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宣县财政局 武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认定广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武人社发〔****〕**号) | |
发文字号:武人社发〔****〕**号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让脱贫户家庭尽快致富奔小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武人社发〔****〕**号)、《关于印发〈武宣县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号)、《关于印发武宣县工厂式(厂房式)和居家式等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办法的通知》(武办发〔****〕**号)等文件要求,广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向所在乡镇提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武宣县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复审及实地核查,广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符合认定条件。经研究,现认定广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为我县就业帮扶车间。
希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推荐更多的脱贫家庭劳动力到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广西京兰水泥有限公司要积极帮扶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帮助脱贫户家庭增加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武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宣县财政局
武宣县乡村振兴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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