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涉“黑气”违法行为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通知
其他
汽车,建材,宏观,家具,印刷
发文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12-02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为加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等违法行为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

(二)利用机动车辆或其它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流动销售瓶装液化气的;

(三)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内各类场所非法储存、充装液化气窝点。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

(二)举报邮箱:zrzyhjsj@***.com

(三)来访或来信: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中马北一街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智慧园二号楼自然资源和建设局),邮政编码:******

三、举报处理

举报人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的详细地址、时间、照片、常用车辆等。工作专班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年**月*日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