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已受理曹玉龙诉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瓯劳人仲案[****]第**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日内,本委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是:建瓯市上西河***号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
PDF:【****】**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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