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宏其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七十三条,我所于****年*月**日制作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津辰税宜通〔****〕***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文书内容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津辰税宜通〔****〕***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辰税宜通〔****〕***号
天津富宏其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壹拾叁万玖仟贰佰伍拾柒元陆角柒分(******.**)元,限****年*月*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 种 |
税 目 |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止 |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小写) |
限期缴纳税款金额(大写) |
税款滞纳日期 |
增值税 |
不动产经营租赁(**%、**%、*%、*%) |
****-**-** |
****-**-** |
******.** |
壹拾叁万柒仟陆佰陆拾玖元玖角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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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财产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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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壹仟伍佰捌拾柒元柒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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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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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宜兴埠税务所
二O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