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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延吉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36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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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
建材
发文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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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
延吉市人民政府****年第**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延州政函〔****〕**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延市政报〔****〕*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用于工业项目建设。
  二、你市要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土地利用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原土地使用者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土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供应土地,并将供地情况及时报请备案。
  此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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