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粤府令第***号)和《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号)有关规定,现对南头镇广东巴德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批复结果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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