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规定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认定非正常户名单(****年*月*日至*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年*月*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的规定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认定非正常户名单(****年*月*日至*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