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和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程序,现对清远市****年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拟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月*日,共*天。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是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清远市****年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计划拟分配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联系人:张雄山,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