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西南宁沐亦馨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NJ*YQ**
法定代表人:何克勤
住所:南宁市高新大道***号人和·莱茵鹭湖*号楼*单元二十二层****号
股东:何克勤、陆成敏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经查,当事人于****年**月*日设立,设立时提交了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材料,我分局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何克勤向我分局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广西南宁沐亦馨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办理了设立登记,提供了《广西公众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桂公众司鉴中心[****]文鉴字第**号),证实当事人申请设立登记时递交的材料中有关“何克勤”的签字不是其本人签字笔迹。
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和其他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调查。我分局依法将当事人涉嫌冒名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撤销****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的设立登记许可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