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发展大数据产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贺平发〔****〕*号)第四条第三点规定,对于符合入园条件的前**家软件研发应用企业,按实际装修不高于***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装修补贴;第**家至第**家按实际装修不高于***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装修补贴;第**家至第***家按实际装修不高于***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装修补贴。平桂区经贸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平桂区发展大数据产业贺州语浩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入驻平桂区发展大数据产业园第*家企业,对其办公区域等装修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进行了核算。经统计,初步认定贺州语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条件,现对该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上述企业装修补贴政策如有异议的,请向我局提出,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核实相应情况,对不符合申请政策条件的坚决取消其资格。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联系电话:****—*******
贺州市平桂区经济贸易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