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现对合肥润一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家营业执照已注销或吊销的企业(名单见附件)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公告取消。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企业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一并取消。
附件:公告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情况汇总表(****年第*批).xlsx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