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审核,下列人员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财社〔****〕***号)文件、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广安人社发〔****〕***号)文件要求符合以工代训申请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人士有异议,请与区就业局联系,监督电话:*******。
附件:四川广安思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培训补贴花名册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