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松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申报,资质
综合政务
建材,宏观
发文单位:松江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2-12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号)要求,现就****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月**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后(见附件*),企业申请人直接线下报送至区经委企业服务科,无须等待系统的“审核状态”。
    *、《申请表》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高新技术企业请附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要求数量为一式一份。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月**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后(见附件*),企业申请人直接线下报送至区经委企业服务科,无须等待系统的“审核状态”。
    *、《申请表》订书钉装订,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材料数量要求为一式两份。
(三)相关要求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材料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三、简单更名
    对符合简单更名要求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更名申请材料(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松江区经委企业服务科
    联系方式:潘老师 ********
    须老师 ********
    地址:人民北路****号*号楼***室
    邮箱:qjwqyfwk@***.com

附件: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