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LF-****HB-****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及淮北市水质监测评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宿州水文水资源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北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及淮北市水质监测评价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淮北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及淮北市水质监测评价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炜(组长)、马林娟、尹红东(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栋***
联系电话:****-******* >****-*******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水务局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黎苑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任梦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