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县文广旅体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论证、县文广旅体局研究确定等环节,提出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 *项。
现将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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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第八批天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