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西鸿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处理的江西鸿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我局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于人社监理字【****】***号),上述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理决定书、拖欠员工工资表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