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号)要求,现将****年第四批*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和*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
(一)清远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清远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长冲S***线毅力工业城第一号商贸城首层A***号。
*.法定代表人:林泽标
*.主要违法事实:****年*月-*月 期间,我局陆续收到*名工人反映清远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清远市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认拖欠*名员工的工资共*****.*元,事实清楚。我局于****年**月*日向该公司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改正。
*.相关处理情况:****年**月**日我局依法对其送达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城区人社监列告字〔****〕第**号);我局于****年**月**日向该公司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城区人社监列决字〔****〕第**号),作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决定。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