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中文(天津)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MADBU****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文书字号津开税鼓费检通〔****〕*号),文书内容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日,上述《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我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与南开五纬路交口新泉大厦B座**楼****室)签收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 《社会保险费缴费评估(检查)通知书》(文书字号津开税鼓费检通〔****〕*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鼓楼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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