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拟同意发放海南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等*家见习基地
新增**名见习生初次见习补贴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规〔****〕*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造青年人才“蓄水池”行动方案(****-****年)要求,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个月,补贴金额为每月****元、每人***元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按每人每月***元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用的标准,后续以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贴。就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申请新增罗美熙等**名青年见习生初次补贴,经审核通过,同意发放罗美熙等**人新增见习生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共计*****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
附件:青年见习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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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