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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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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
农业,纺织,印刷,汽车,建材
发文单位: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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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湘潭市旅游市场秩序,打击导游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强制消费乱象,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无证经营: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人员资格证、导游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迫购物:以言语诱导、威胁、虚假承诺,甚至以言语威胁、辱骂游客等方式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规范签订合同: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依法载明旅游行程、服务标准、旅游费用、自费项目及价格、投诉电话等内容。

  (四)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等。

  二、投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 >****-********(旅游);****-******** >****-********(纪检)举报邮箱:xtwl_***@***.com

  来信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号老人大院子*号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编:******

  来访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号老人大院子*号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注意事项广大市民和游客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投诉。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了解相关情况。

  四、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出行旅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发生旅游纠纷时,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希望我市各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合法合规经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湘潭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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