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对长春长客—庞巴迪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等**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的更名申请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认真查实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谢 斌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省政务大厅***室(省科技厅审批办)
附件:吉林省****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
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