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门: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经管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
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切实改善企业投资环境,我委积极探索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的统一登记,向用人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现结合片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实施,深化系统集成改革,通过对标国际营商环境最高标准和先进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有效率、更有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率先建立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的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以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营口片区范围内的企业发生人员变动需要同时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及具体内容
(一)全程网办阶段
企业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跳转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疗保障单位网厅,分别提出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申请,各审批机关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辽宁省(营口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过电子审批结果互认机制,分别在线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结果分别反馈,实现 “零见面”全程网办。
(二)一口受理阶段
网上统一入口,线下整合窗口,采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处理”的工作模式,依托辽宁政务服务网,企业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一次性提交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通过各审批部门之间内部流转的方式,完成各项登记业务,实现一口受理。
(三)多口合一阶段
搭建自贸区本地企业用工信息系统,实现与辽宁政务服务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辽宁省(营口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进行分别对接,依托本地企业用工信息系统,在辽宁政务服务网开通企业用工统一服务入口,面向企业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服务。实现企业一次性上传材料,各部门分头审批,同时完成审批,结果统一反馈,信息同步推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用工“多口合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将企业用工“多口合一”工作纳入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安排和绩效考核任务,深入推进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合作,规范利用社会资源,大力推进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服务管理创新。
(二)明确实施步骤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按照全程网办、一口受理、多口合一三个阶段依次推进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严格各时间节点,及时调整相关审批工作,做到成熟一阶段,推广一阶段。期间,行政审批局要密切关注各阶段各部门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并协调有关技术和业务问题。
(三)注重宣传推广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提前介入、提前辅导、提前告知的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时运用新媒体手段,主动告知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的相关政策情况,提高企业对 “多口合一”改革认知度。
(四)加强信息反馈
各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企业用工“多口合一”改革试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分析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难以解决、有可能影响此项改革效果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企业用工登记服务。